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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行政区划

1988年海南建省之前叫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1988年4月26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是中国的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

1988年以前海南叫什么 海南省行政区划

海南省的面积有多大

海南省,简称“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南端的省级行政区,省会海口市,陆地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总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海南地势为中部高四周低,中间高耸,呈穹窿山地形;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1988年以前海南叫什么 海南省行政区划 第2张

海南省行政区划

海南省共辖4个地级市,分别是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15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包括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分别是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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