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發現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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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哲學家塞利斯發現了電的存在。公元前585年,塞利斯發現,用毛皮去摩擦琥珀,這塊被摩擦過的琥珀能吸引一些像絨毛、麥稈等一些輕小的東西。那時候的人們無法解釋這種現象,只好説:琥珀中存在一種特殊神力。他們把這種特殊神力稱作“電”。這個詞就是從希臘文的“琥珀”這個詞演變而來的。
公元1600 年,英國醫生吉爾伯特(1544~1603)發現用摩擦的方法不但可以使琥珀具有吸引輕小物體的性質,而且還可以使不少別的物體如玻璃棒、硫磺、瓷、松香等具有吸引輕小物體的性質。他把這種吸引力稱為“電力”。
18 世紀中葉,美國科學家本傑明·富蘭克林又做了多次實驗,進一步揭示了電的性質,並提出了電流這一術語。富蘭克林曾經進行多項關於電的實驗,並且發明了避雷針,最早提出電荷守恆定律。他還發明瞭雙焦點眼鏡,蛙鞋等等。
電是一種自然現象,指靜止或移動的電荷所產生的物理現象,是像電子和質子這樣的亞原子粒子之間產生的排斥力和吸引力的一種屬性。自然界的閃電就是一種電現象。電磁力是自然界四種基本相互作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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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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