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退市制度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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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制度(delisting provision),資本市場一項基礎性制度,是指證券交易所制定的關於上市公司暫停、終止上市等相關機制以及風險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轉讓服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機制的制度性安排。那麼新舊退市制度有什麼區別呢?
1、增加了退市條件。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新增加了2項退市條件,即:“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於面值”兩個退市條件;
2、完善了恢復上市的審覈標準。對暫停上市公司恢復上市的財務標準,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孰低作爲盈利判斷標準;
3、對資不抵債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縮短退市時間;
4、設立退市整理板塊,公司終止上市前,給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間,將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進行另板交易;
5、改進創業板退市風險提示方式,取消“*ST”風險提示方式,透過強化上市公司退市風險資訊披露以及深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風險;
6、明確創業板公司退市後統一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以上就是對於新舊退市制度有什麼區別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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